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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離婚可以通過兩種形式進行,一種是夫妻雙方進行協商,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辦理協議離婚,第二種是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由人民法院判決是否離婚,那么第一次起訴一定不會判決離婚嗎,廣律網廣州離婚律師整理了相關法律知識,供大家學習參考。
一、什么是離婚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解除婚姻關系,后專指通過法律程序解除夫妻關系。
二、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一定不會判決離婚嗎
不一定,如果有足夠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破裂無法挽回人民法院也可能會判決離婚,如果是六個月后再起訴離婚的話,判決離婚的可能性更大。
三、法律規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綜合上面的介紹,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紹后,對于第一次起訴是否會判離婚的相關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咨詢廣律網廣州婚姻律師,他們會為你進行專業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