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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時怎么判斷房屋的權屬
首先,看房產證上產權登記人,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的,不論是婚前還是婚后購買的房產,均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出臺后,很多人要求在房產證上加名,這是保障自己權益的有效方法。
其次,婚后夫妻用共同財產購買并取得所有權的房產,不論登記在一方還是雙方名下,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雙方均主張所有權的,可以競價取得;一方主張所有權的,可對房產進行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雙方均不主張所有權的,可申請將房屋拍賣,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再次,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離婚時雙方可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可判決該房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后共同還貸的款項及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最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的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保留出資憑證是非常重要的。出資憑證包括銀行轉賬記錄,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等。
二、離婚時房屋的權屬怎么確定
離婚時確定房屋的權屬,關鍵是確定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
(一)房屋屬于一方個人財產
夫妻在離婚時僅能對共同財產主張分割或處理,而對于一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不能主張權利。根據我國《婚姻法》相關規定,對于以下情況取得的房屋,應當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主張分割房產。
1、一方在婚前購買的房屋,在付清了全款并取得房屋產權證,應當認定為夫妻一方婚前的個人財產。
2、一方婚前或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因繼承或接受贈與取得的房產,并且被繼承人或贈與人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約定遺囑繼承人或受贈與人只為夫妻一方的,應當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對于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屋,不管是通過繼承、接受贈與還是購買所得;不管購買的是公房、央產房、經濟適用房、商品房、二手房、商鋪還是別墅;不管是一次性付清全款購買還是通過銀行貸款按揭購買;均應當歸為夫妻共同所有,在離婚時列入財產分割范圍。
以上就是“離婚時怎么判斷房屋的權屬”以及“離婚時房屋的權屬怎么確定”相關問題的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房屋的權屬狀態直接決定了夫妻離婚時,房屋能不能分割,如何分割。因此,在離婚之前,當事人有必要咨詢一下專業廣州婚姻律師,搞清楚自己房屋在法律上的所有權,并且收集、保存相關證據,以防發生離婚財產分割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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